郭启兰
律师

关于彩礼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彩礼是什么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彩礼应与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了取悦对方,增进感情,赠与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某些物品相区别。对于双方交往期间一方为另一方购买的物品以及向其亲属给付金钱、财物,应结合物品种类、价值以及给付亲属的金钱数额判断,如财物价值并非固定且数额不大,且物品种类亦无明显特殊,应属于男女交往过程中为增进感情赠送的礼物,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给付人向对方讨要的行为通常是不予支持的。 二、给付及接受彩礼的对象 给付彩礼问题,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地时候涉及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都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 就给付人而言,既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所为的给付,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的亲属所为的给付,包括其父母兄姐等。同样道理,就收受该彩礼方而言,既包括由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接受的情形,也包括其亲属接受给付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给付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其结婚置办各种物品的反倒很少。

2020-01-16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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